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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宁实施资源税“以药控税”征管办法 日期:2005-04-20
4月15日上午,睢宁县地税局第六分局在姚集镇张圩炸药销售现场开出了第一张资源税代征完税证。这标志着该县对资源税实行“以药控税”征管模式正式运行。
据介绍,该县石灰石矿藏储量丰富,去年开采量在200万吨以上。由于矿山开采的特殊性,税收征管难度很大,资源税大量流失。县地税局第六分局在对100多户开采点进行调研的基础上,提出按照炸药销售量代征资源税,即实施“以药控税”的征管办法。县政府采纳了这一建议,县地税局为“睢宁县民爆公司”办理了《税款代征委托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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