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巨峰对涉税违法犯罪专项整治工作提出要求 日期:2005-05-24
近日,四川省副省长蒋巨峰同志在全省涉税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总结表彰会议上提出三点要求: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级党委、政府和公安、税务机关要充分认识打击涉税违法犯罪对我省经济跨越式发展的重大意义,牢固树立依法治税的观念,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我省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规范税收秩序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二是突出重点,协调配合。增强打击虚开抵扣税款发票、制售假发票、做假账逃税等涉税违法犯罪行为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做到专项治理、区域治理、专案工作相结合,全面推进税收秩序的根本好转。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形成打击合力。税务机关要切实加强税收征管,依法处理税收违法行为,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公安机关要积极协税护税,做好税务机关行政执法的坚强后盾,特别是对暴力抗税等违法犯罪要严厉打击,切实维护正常的税收征管秩序。加强情况互通和分析研究,提出预防和打击涉税违法犯罪的措施。警税双方要认真落实协作暂行规定,不断总结经验,深入调查研究,进一步完善我省警税执法协作机制,提高工作实效。三是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各级党委、政府要正确认识打击涉税违法犯罪与发展地方经济、保证税收收入持续稳定增长的关系,切实加强领导,在人力、财力、物力上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保障。税务部门要依法加强税收征管,依法清理和规范税收优惠政策,严禁擅自减免税,切实做到应收尽收。要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监控,加大稽查力度,深入开展税收检查。公安、税务机关除对重大犯罪案件要联合督办外,还要加强对各地案件的督办。要坚持正反两方面宣传教育相结合,不仅要广泛宣传涉税法规政策,宣传依法治税的理念,更要通过打击涉税违法犯罪的典型案例教育群众,震慑违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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