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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总核定南京(珍品)等7个新牌号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 日期:2005-05-27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核定南京卷烟厂等企业生产的7个新牌号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的批复》(国税函[2005]第313号),对南京卷烟厂、淮阴卷烟厂生产的“南京(珍品)”等7个新牌号、新规格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不含增值税)进行核定,并自2005年5月1日起执行。
企业名称 卷烟牌号烟支包装规格 消费税计税价格
南京卷烟厂 南京(珍品) 24.4×(62+22)毫米全包装 289
淮阴卷烟厂 华西村(佳品) 25×(64+20)毫米 硬盒翻盖 137
淮阴卷烟厂 华西村(特醇)25×(64+20)毫米硬盒翻盖 30
淮阴卷烟厂 国烟 25×(64+20)毫米 全包装 44
淮阴卷烟厂 一品梅 (佳品─1) 25×(64+20)毫米 硬盒翻盖 68
淮阴卷烟厂 一品梅 (世纪红) 25×(64+20)毫米 全包装 82
淮阴卷烟厂 五亭 (世纪佳品) 25×(64+20)毫米 硬盒翻盖 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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