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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部委要联合打击商贸活动中欺诈行为 日期:2005-05-27
近日,商务部 中宣部 发展改革委 公安部 劳动保障部 建设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工商总局 质检总局 外汇局联合印发《打击商贸活动中欺诈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商整规发[2005]269号 )
根据《打击商贸活动中欺诈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中的规定,打击商业欺诈要集中力量,突出重点,着力整治和打击六类商业欺诈行为:
1、商业零售企业不规范促销行为; 2、商业零售企业占压、骗取供应商货款行为; 3、服务业违规经营行为; 4、虚构或夸大特许经营品牌、骗取加盟费行为; 5、对外贸易领域中各类以虚假合同等方式骗取资金和虚开出口发票的行为; 6、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对外投资领域中虚构项目、发布虚假广告和招商信息、无证经营以及超范围经营等行为。
此外,该方案还明确了专项行动的时间安排:
从2005年5月开始,用一年左右的时间开展专项行动。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动员部署阶段(2005年5月一2005年6月),召开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制定专项行动的具体实施方案,全面部署工作。 组织实施阶段(2005年7月一2006年4月),按照工作方案和实施方案规定的职责分工和工作任务,组织实施。 总结检查阶段(2006年5月),组织督查组,检查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进行总结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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