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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国税局等三部门合力推进工会经费税前扣除检查工作 日期:2005-06-07
日前,焦作市总工会、市国家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联合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会经费税前扣除管理和征收检查的通知》,合力推进工会经费税前扣除检查工作。
《通知》明确指出,焦作市县级以上总工会应收缴的工会经费由市地税部门代征后,工会经费税前扣除将纳入税务机关日常管理和专项检查工作。全市各缴费单位要对2004年度工会经费的税前扣除和计提缴纳情况进行自查,对漏提欠缴的工会经费自行申报补缴。市总工会、市国税局和市地税局将联合对工会经费计提缴纳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仍欠缴工会经费将按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此举将有效遏制一些企事业单位工会经费拨缴“缺斤少两”现象的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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