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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准九江设立出口加工区 日期:2005-06-08
据商务部江西地方商务之窗子站消息,6月3日,经国务院批准,九江出口加工区正式设立,这是目前江西省惟一的出口加工区。
九江出口加工区位于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面积为2.81平方公里。它的设立,对于充分发挥九江沿江通海的区域优势,提升九江乃至全省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推进昌九工业走廊建设有着重要意义。
九江拥有长江黄金岸线长达152公里,是改革开放后国家最早开放的7个长江一类进出口货运口岸、第一批5个沿江开放城市之一,现同五大洲的70多个国家和地区发生贸易往来。
据悉,九江出口加工区的具体操作运行方案正在研究制订中,待报国家海关总署、国家发改委批准后开工建设。目前已有荷兰RDM公司、荷兰鹿特丹港务局、新加坡国际金鹰公司、美国卡博特国际集团、台湾远东国际集团、清华同方等一批国际国内知名企业要求进驻出口加工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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