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税务系统前4个月清缴欠税17亿元
日期:2005-06-13
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对全国税务系统《欠税公告办法》执行情况的调查显示,今年1至4月,全国税务系统共公告欠税户45000余户,公告欠税金额50亿元。通过欠税公告工作,清缴欠税17亿元。
税务机关采取多种措施保证欠税公告的效果。一是进行公告前,采取将纳税人的申报欠税数与实际欠税数核对等方式,保证欠税数额准确无误。并对准备进行公告的纳税人下发通知书,告知纳税人的权益,对纳税人在公告前全部缴纳欠税的,不予公告;对部分缴纳欠税的,按照清缴后的数额公告。二是注意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不将纳税人欠税以外的信息公布,依法为纳税人保守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不将税务机关掌握的纳税人信息用于税收以外的途径。三是将欠税公告作为加强欠税管理的重要手段,采取多种措施清理欠税。四是加强国地税之间、税务机关与工商、公安、银行、新闻媒体等部门之间的配合协调。
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欠税公告产生了积极效果:一是大大减少了新欠税款的发生,提高了税款入库率。二是提高了纳税人自觉纳税的意识,促进了欠税清理工作。在公告的45000余户欠税户中,近2000户纳税人全部清缴了欠税。三是提高了纳税申报率、税款入库率,减少了欠税,使税收的质量与效益得到提高。四是更加体现税法的公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