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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7月1日起 发票中奖奖金的20%捐赠需给社会慈善机构 日期:2005-06-16
北京市地税局近日对现有的发票管理规程进行了分析梳理,并决定自2005年6月13日起,进一步加强对税控代理服务商的监督管理,简化发票领购资格审查程序,调整发票领购时限,同时修订有奖发票二次开奖办法。 据介绍,北京市地税局决定将有奖发票二次开奖的开奖周期从现行的每月一期改为每季度一期,每期奖金100万元,奖金等级设置不变,全年400万元。二次开奖办法调整后压缩剩余的奖金将投入到有奖发票刮开式中奖中。修订后的二次开奖办法将自2005年7月1日起执行。同时,在本次二次开奖办法中,北京地税还规定特等奖中奖者须将奖金的20%捐赠给社会慈善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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