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口关税取消,再生铝行业暂缓一口气 日期:2005-07-07
日前,海关总署发布《关于未锻轧铝合金停止征收出口暂定关税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05]第27号)称,经国务院批准,自2005年7月1日起,将未锻轧铝合金(税号76012000)的出口暂定关税税率由5%调整为零。 据悉,由于没有单独的税则号码,主要以再生铝为原材料的未锻轧铝合金产品一直被列在未锻轧铝项下,因而再生铝行业近半年来一直受到加征5%出口关税政策的困扰。业内人士认为,在控制电解铝出口的形势下,取消未锻轧铝合金出口关税,体现了国家扶持再生铝行业发展的决心。随着政策的实施,国内再生铝产业有望走出低谷。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