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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改革煤炭资源税计征办法 日期:2005-07-08
作为全球煤炭资源最多,消费量最大的国家,我国将进一步加强对煤炭行业的管理。近日在国家发改委官方网站上公布的《国务院关于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规定了将由国家统一管理煤炭资源一级探矿权市场,并在条件成熟时以资源储量为基础计征资源税。同时国家计划培育若干家产能上亿吨的煤炭生产企业。
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副所长戴彦德日前在上海表示,提高能源价格,征收能源税是改变目前中国能源匮乏现状的一个重要支点。要提高能源的使用效率就需要技术升级,而技术升级的资金就可以由能源税来负担。目前,该所也正在研究推出能源税的细节,在成熟后向有关部门申报。
本月初,中国财政部及国家税务总局已宣布,微幅调高河南、安徽等八省市的煤炭资源税税额标准,而在去年年底,山西、内蒙古和青海的煤炭资源税税额标准亦被提高。
此外,根据《意见》,未来中国煤炭工业也将着力提高产业集中度,从2005年起,用三至五年时间,按照煤炭发展规划和开发布局,加速陕北、晋中等十三个大型煤炭基地建设,并将从中央预算内安排部分资金,以资本金注入等方式,重点支持大型煤炭基地建设,形成若干个亿吨级生产能力的大型煤炭企业和企业集团。
有关人士透露,初步规划到2010年,大型煤炭企业和企业集团煤炭供应量将占到供应总量的一半,到2020年,这个比例还将继续上升。为保证《国务院关于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顺利实施,政府还将出台约三十个配套文件,全方位构建中国煤炭工业新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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