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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租赁缴税延伸至开发区 日期:2005-07-19
南京市房管局产权市场处为了协助税务部门确保存量房交易和房屋租赁过程中税款的及时征收,将服务范围由原来的江南八区延伸至江北的高新技术开发区和沿江工业开发区。
此前,这两个区由于没有开设相应的税收征收窗口,所以房屋出租人和存量房交易当事人纳税要到市区,或在当地房产交易部门及税务部门之间往返奔波。许多企业和纳税人意见很大。其中有人向有关部门投诉过四五次,他说:我们纳税还没有地方。针对这种情况,南京市房管局产权市场处和南京市地方税务局征收分局积极协调,很快在上述两地区增设了税收征收窗口。
今后沿江工业开发区存量房交易的税收,可在该地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直接缴纳,税收征收在房地产交易过程中完成。而在高新技术开发区的房屋出租人纳税、开发票,可到南京市房管局产权市场处设在该地区农业银行内的税收征收窗口直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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