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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万人享受再就业税收优惠 减免税款4亿多 日期:2005-08-22
记者从浙江省地税局获悉,据统计,自国家出台相关就业和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以来,我省共有1.5万余人(限于地税统计部分)实现了就业和再就业。 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05年6月底,全省(不含宁波)地税系统执行就业和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累计减免税款4亿多元。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总户数为2.7万余户(其中增值税纳税人近1.6万),减免税总额为1.2亿余元,营业税纳税人户均减免税额0.78万元。吸纳下岗失业人员的商贸、服务型企业共有39户,这些企业共吸纳591名下岗失业人员,享受减免税总额677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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