奎屯国税局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税收协调发展
日期:2005-08-04
奎屯市国税局认真落实税收科学发展观,遵循经济决定税收的基本规律,把组织收入与经济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坚持从经济的角度思考和落实税收收入问题,实现了税收与经济同步协调发展。
一是统筹国税税收收入与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不以单纯完成税收计划为目标,以是否接近法定应征数为衡量标准;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全面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保持宏观税负水平逐步提高。同时认真落实再就业、出口退税等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使税源得到全面巩固和持续发展。
二是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认真落实全区税收工作会议精神,加大组织收入工作力度,做到了先进性教育活动和税收中心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三是创建服务型国税机关,加大税收服务及考核力度,为企业、为纳税人、为招商引资等提供快捷、周到、文明服务,为纳税人提供公平竞争的有序环境。
四是充分考虑经济税源的承载能力,积极转变粗放型税收管理模式,培植后续税源,实现税收与经济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