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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拨款融资建设 南宁多项举措做大做强工业 日期:2005-09-23
明年起,南宁市财政将在预算内安排1.42亿元,用于支持工业发展,此后5年内每年增加5%;凡入选培育对象的大企业大集团,引进的正高职称或博士学位人才,南宁市政府将给予安排经济适用房指标……为了实现南宁市工业千亿目标,日前,南宁市出台了《关于做大做强南宁工业实现千亿目标若干政策规定》,分别从投融资及土地等方面对企业给予政策倾斜。
2006年起,南宁市将从财政预算内安排1.42亿元,用于支持工业发展,包括:完成工业项目投资补助和贴息资金、增加南方担保公司资本金、设立全市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安排工业项目的前期专项资金、安排工业发展专项扶持和专项奖励资金、支持县区开发区和工业集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等。
此外,对于重点工业项目,将实行减免审批收费。在市本级权限内的行政性收费全部免收。对于事业性收费、中介服务性收费和经营性收费,除纳入预算内的收费外,按最低收费标准减半收取。在项目审批中禁止超出市政府审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融资难”一直是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瓶颈。而在南宁市的企业中,中小企业却占有99%以上的比例。
为此,在投融资方面,将建立南宁市工业融资平台,在市政府与相关银行签订的融资框架协议中部分贷款用于支持工业发展;以南宁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为平台,与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合作,以南方担保公司等为担保,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鼓励民营资本参与中小企业的融资服务。
“在自治区下达给南宁市的年度建设用地指标中,划出35%以上比例专项用于工业项目建设用地”。为解决制约企业发展“老大难”的土地问题,南宁市财政、各县区、开发区每年将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工业土地储备,重点安排重大工业招商引资项目。
据悉,南宁市还将制定相应政策,将城镇周边国有农、林场土地,纳入城镇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用于工业发展和建设用地。同时,将鼓励重点项目的生产型大企业总部和研发、销售中心设在市中心城区和开发区,结合旧城改造,按政策规定倾斜供地。
为实施“实力工程”,南宁市非常看好培育发展工业大企业大集团,这方面的政策倾斜也非常多。据悉,凡入选培育对象的大企业大集团,将实行一厂一策,制定培育目标,达到目标的,给予相应扶持政策。凡入选培育对象的大企业大集团引进的正高职称或博士学位人才,将由南宁市政府安排经济适用房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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