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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地税局采取六项措施提升社保费征收质量 日期:2005-09-26
一是以税收征收系统升级扩容为契机,实现社保业务与税收的税务登记、申报征收、对外服务管理、定税管理、及对外服务管理等模块的融合;二是结合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管理,建立个税与社保费共享个人基本信息,通过两者信息比对,达到“以费促税”和 “以税促费”的目的,创造个税征收与社保费征缴双赢的局面;三是开发上线社保费滞纳金征收功能,进一步规范社保费征管,防止恶意欠费;四是开发和优化社保查询、表报、批量报盘、误征退费、核帐等模块,推进征管工作的规范化、精细化;五是推出“网上办理身份证号码从15位升级为18位”的服务功能,将网上增员的申报时间从每月的6-25日扩大到全月,及时更新网站表报下载、办税指南、法律法规、公示事项,提高缴费服务水平;六是与劳动社保部门建立数据发送和接收的反馈制度,实行责任到人,确保参保人能及时办理相关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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