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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黑最终确定2006年1月1日起实行17%增值税税率 日期:2005-10-10
2005年底,波黑议会两院审议通过了将在波黑全国实行统一的增值税,但是,围绕着税率问题,波黑各界一直在争论不休,致使开始实施增值税的时间一拖再拖。争论的焦点在于一部分人主张实行统一的17%税率,一部分人主张实行多层税率,另一部分人反对实行增值税。赞成17%税率的人认为统一的17%税率有利于波黑的税务管理、经济发展,遏制非法经营,符合波黑走向欧盟的政策。主张多层税率的人认为对不同商品实行不同的税率可以照顾各方面的利益,尤其要保护广大居民的生活菜篮子。反对实行增值税的人认为目前在波黑实行增值税将对刚刚起步的企业造成很大打击,不利于发展生产。
波黑政府有关机构和驻波黑国际机构经过多次、反复、认真的研究和磋商后认为,从总体和长远战略考虑,波黑实行统一的增值税税率利大于弊。日前,波黑国家间接税管理局宣布坚持实行统一的17%税率,以此替代目前的流通税。正式开始实行增值税的时间是2006年1月1日。对此,波黑间接税管理局目前的首要任务是向广大公众,特别是向商业界人士宣讲、介绍增值税及其合理性等,同时,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增值税在波黑如期实行。据悉,世界银行将为此向波黑资助8000万马克(折合约4000万欧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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