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云南省国税局“四五”普法工作突出四个特色 日期:2005-10-12
云南省国税局始终把加强普法教育作为推进依法治税的一项重要内容。按照“四五”普法工作的要求,把法制教育与税收实践紧密结合起来,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得到了云南省普法办的充分肯定,《云南日报》等媒体也对此项工作进行了跟踪采访。国税系统在普法工作中突出了四个特色:一是突出实用性特色。围绕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主要精神和内容,有针对性地开展涉农税收、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西部大开发等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普法教育。通过案例分析、现场竞答等形式,深入浅出地宣传税法,坚持税法宣传活动贴近群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二是突出民族特色。针对云南多民族的特点,利用民族语言和民族歌舞的形式,把税法知识和依法诚信纳税等内容编入民歌舞曲中进行宣传。在广播、电视中播放用少数民族语言录制的税法宣传节目。积极开展送税法上门和税法上山下乡活动,通过设立税收咨询点、发放税收知识宣传册等形式,在少数民族地区大力普及税法知识。三是突出地域特色。充分利用旅游、自然、人文环境、民族节日等地域资源搭建税法宣传舞台。在傣族泼水节、丽江纳西族民间文化节等民族节日期间,开展了国税10分钟 、税收宣传走近万人等活动,收到了显著成效。四是突出制度特色。通过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执法过错追究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综合治理和目标管理责任制等一系列制度,促进国税干部学法、知法、守法,强化依法治税意识。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