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三个季度全国税收收入呈现四大特点
日期:2005-10-28
2005年前3个季度,全国税收收入稳定较快增长,累计完成23194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0.4%,增收3937亿元。税收收入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税收收入稳定增长,与经济发展基本协调。前3个季度税收增幅依次为20.4%、22.9%和17.8%,月收入规模都在2000亿元以上。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主要税种与相关经济指标的对比分析看,税收增长与经济发展基本适应。
第二,中央级税收增长放慢。前3个季度进口贸易增长大大减慢,使来自进口环节的增值税、消费税增幅急剧下滑,收入完成3084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1.4%,增幅比去年回落21.5个百分点。证券交易印花税受税率下调和证券市场持续低迷影响,同比下降61.2%。汽车销售价格连续下降致使车辆购置税收入同比下降2.4%。上述3项基本都是中央级收入,收入下滑直接导致前3个季度中央级税收增长幅度趋缓。其他中央级税收比上年同期增长23.3%,略快于地方级收入增长。
第三,增收结构发生变化,所得税对税收增收贡献率进一步提高。前3个季度国内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共完成12350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8.7%,增收1943亿元,占税收增收总额的49.4%,与去年同期相当。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共完成5947亿元,增长33%,增收1477亿元,占增收总额的37.5%,增收比重比去年提高11.5个百分点。
第四,东中西部税收全面增长,中西部地区增长快于东部地区。前3个季度,东部地区税收收入完成16448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9.7%,占全国收入比重为70.9%;中部地区收入3634亿元,增长22.3%,占全国收入比重为15.7%;西部地区收入3111亿元,增长22.2%,占全国收入比重为13.4%。中西部地区收入增速分别快于东部2.6个和2.5个百分点,占全国比重比上年同期分别提高0.3个和0.2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