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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没办原产地证 我省企业没抓住东盟降税商机 日期:2005-10-31
据沈阳海关统计,我省前三季度对东盟贸易增长近一倍,但企业却浪费了良好了政策待遇,海关提醒我省企业,要尽量利用东盟的政策和资源。
2005年7月1日起,我国对马来西亚、缅甸、新加坡、泰国等6个国家实施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协定税率,中国和东盟正式开始对原产于对方的7000余种产品,相互给予优惠关税待遇。而我省对东盟贸易也日益活跃,前3季度出口值达17.7亿美元,比去年同期增长91%。主要出口商品为成品油、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等。
沈阳海关认为,中国—东盟“降税计划”的启动,为我省企业带来巨大商机。海关介绍说,东盟国家自然资源丰富,其中如石油、天然气、铜、铝、钾盐等,都是辽宁省国民经济建设短缺的资源。双方资源的互补性、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促使经济快速增长带来的资源需求,为双方对外贸易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
从前9个月的统计中发现,我省企业对东盟商机的把握还是比较敏锐的,但却表现得不“精明”。据了解,我省企业对原产地证规则还不了解,由此也造成巨大的损失。按规则规定,我省企业出口持原产地证,可以得到平均降低5%关税的优惠,但全省对东盟出口企业中,至9月底只有3家企业办理了原产地证。在实行“降税计划”之后,按出口额计算,我省企业每月要多交近千万美元的关税。
沈阳海关提醒说,降税给我省企业带来无限商机,但企业在贸易中应注意两点,一是要熟悉协定的内容。根据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规则规定,只有持出口缔约方政府机构签署的原产地证明的产品才可以享受优惠待遇;二是及时规避贸易风险。由于东盟部分成员国缺乏较规范的市场竞争机制,政策变化快,税收体系不够完善,政府对市场调控能力较差外汇支付能力较低,企业在享受优惠政策的同时,更应注意规避由此可能带来的贸易、投资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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