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省会城市地方税收研讨会在长沙召开
日期:2005-11-01
据《潇湘晨报》11月1日报道 上午,全国省会城市地方税收研讨会在长沙召开,围绕地方税收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上百名与会代表展开了热烈的探讨和交流,部分代表还建议开征新的税种,跟随世界税制发展趋势,降低税率,减轻税收负担。
降低税率刺激经济增长
“1994年的税改已经相应降低了税率,但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税收负担仍然较重。从国际环境来看,通过降低税率,减轻税收负担,刺激经济的增长,是近20年来全世界税制改革的基本方向。”
沈阳市地方税务局局长陈勇认为,“从我国目前发展状况看,虽然态势较好,但潜在的深层次问题已经明显阻碍了经济进一步发展。通过减税措施,减轻税收负担,刺激消费,引导投资,将有利于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
减税是否就意味着减收?
陈勇指出,从许多国家的改革经验看,减税不等于减收,税收负担虽然轻了,但其减收部分通过扩大税基、减少税收优惠等措施,基本能弥补。
陈勇认为,客观上我国还存在几大减税的有利条件:一是目前实际税负与名义税率之间仍然存在差距,只要调减适度,逐步实施,减收量不会过大;二是近年来税收征管能力和管理水平有很大提高,通过加强管理,可以防止税收流失;三是由于目前税收负担过高,一些纳税人千方百计偷逃,一旦负担减轻,铤而走险的人会大大减少;四是近年我国税收增长速度远高于GDP增长速度,如果长期高比例增长,势必加重企业负担,影响企业发展后劲。“速度应适当放缓。这样又给减税带来一定空间。”
税收应与GDP同步增长
长沙市地方税务局的专家则强调,不应盲目追求税收增长的数量和速度。“税收增长的空间并不是无限的。从理论上分析,税收收入一般应与GDP同步增长。”专家认为,在没有大的经济波动且社会稳定的情况下,税收增长略快于经济增长,税收弹性系数略大于1,有利于保持经济的稳定与持续发展。
1997年以来,特别是98至2002年,全国的税收收入在GDP相对下滑的情况下,出现了超常增长,税收弹性系数平均为2.36,地方税收呈相同情况。“税收过分超前发展,有可能造成对经济的逆向调节。”
建议开征环境保护税
来自上海市的专家认为,目前我国地方税税系主要存在地方税主体税种不明确、内外税制不统一、某些税种老化等问题。其中,以缺乏主体税种问题最为严重。
“针对那些已达成广泛共识税种,应通过法律形式来优化调整。”专家认为,具体可从三方面着手进行调整优化:一是完善现有地方税种,包括营业税、城乡维护建设税、城镇房地产税、遗产税、资源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农业税、耕地占用税,以及企业所得税的“两税合一”等。其次,可以新开征一些地方税,如物业税、环境保护税等。同时,考虑选择、扶持营业税或者财产税为地方税主体税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