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汉市国税局成功查处一偷税大案
日期:2005-11-08
日前,广汉市国税局成功查处一起偷税大案,查补税金484.72万元,及时为国家挽回了损失。
8月10日上午,德阳市和广汉市两级国家税务局稽查局税务违法案件举报中心分别接到电话举报,反映广汉市金雁酒业有限责任公司有偷税嫌疑,且金额巨大。两级国税机关高度重视,当天下午便约见了举报人,对举报内容进行详细了解。随后,广汉市国税局迅即成立专案调查组。
据了解,该公司正在进行股份转让,并将于8月11日实施股份拍卖,如不及时予以查处,必将对国家税收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专案调查组快速行动,于8月10日下午以转让清算的名义进入该公司,与企业法人和财务负责人进行座谈,明确告知对方在进行企业股份转让前必须事先告知主管税务机关,该公司遂推迟了股份拍卖。
经查,该公司系原广汉市国营酒厂200多名下岗工人在酒厂倒闭后投资组建而成的,如果此次拍卖转让不成功,可能致使这些工人再次下岗,并引发不稳定因素。调查组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决定在不造成国家税收流失,同时又不对企业转让造成影响的前提下,按法定程序对该公司实施调账调查。
这一案件涉及1997年至2005年共9年的时间,时间跨度很大,其间账簿、凭证及有关税收资料共计700余本,清查任务十分繁重。为了以最短的时间完成案件查处,调查组的人员不畏酷暑、不分昼夜,始终坚守在岗位上忘我工作。通过对凭证、单据的逐一核实,最终查实了该公司收到销货款后只列部分收入,将其差额反映在预收账款余额中的偷税行为。8月31日,整个调查工作全面结束,比德阳市国税局规定的期限提前了20天。
目前,该公司的股份已顺利转让,企业补缴了偷税款项,企业职工也得到了妥善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