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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莫公司反对改变卷烟制造商执行新税收提议 日期:2006-02-10
肯塔基州白肋烟的最大买主菲莫美国公司,反对弗莱彻州长支持的一项建议。这个建议是要修改与烟草公司签署的协议,并对卷烟制造商执行新的税收措施。
这家大公司的主管们向议员们发出了一封信,他们建议每一盒卷烟收费4美分。此举的危险在于肯塔基州将不遵守全国和解协议。根据该协议,参与协议的烟草公司(包括菲莫公司)几乎将向所有的州缴纳一笔钱,帮助吸烟者解决与吸烟有关的医疗保健问题。
菲莫公司的发言人比尔·费尔普斯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这会使肯塔基州的财政处于危险之中,并使得和解协议给公共卫生福利带来危险。”
弗莱彻坚持认为肯塔基州在执行和解协议方面受到欺骗,而像加州和纽约州这样的州却从该协议得到了好处。
弗莱彻曾说,他的建议可能每年额外带来1.5亿美元的好处。他也建议每年给州立大学和其他学院拨款4000万美元。
费尔普斯说,这笔费用在法院会受到挑战。而和解协议等于是一个合同。他说,州议会根据美国宪法有义务遵守各州签署的合同。
费尔普斯说:“试图以这样的方式获得收益有很大风险。这样做会使许多重要的事情陷入危险之中。”
作为该协议的一部分,参加该协议的烟草公司同意在销售方面实行一些限制,此举的目的在于禁止年轻人吸烟。
肯塔基州议员是否应该修改协议的问题已经使各烟草公司发生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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