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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纳税大户可领贡献奖 日期:2006-03-08
晋江的纳税大户可以去晋江财政局兑现纳税贡献奖,将有希望把去年新增税收地方分成部分的30%领回来。昨日,晋江市发出有关2005年度纳税贡献奖励政策兑现的通知,让符合条件的企业3月10日起到财政局办理。
为扶持民营企业制度创新、技术创新与研发、人才培训、信用体系建设等,晋江市政府于去年出台政策,对在该市辖区内生产经营的独立核算民营企业(不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建筑安装企业),其当年实际纳税入库额在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且当年纳税额比上年实际增长20%以上的,按其新增税收的地方分成部分的30%给予奖励。其中计算奖励的纳税入库额包括增值税免抵调库,不包括稽查补缴税款以及随各税种征收入库的滞纳金和罚款、多征税款、出口退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利息所得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及教育费附加等其他非税收入。该奖励政策自2005年1月1日起开始试行。
根据兑现办理通知,符合奖励条件的企业3月10日起可以到该市财政局办理相关手续,按程序报批后予以兑付。企业办理手续时,须提供完税凭证复印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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