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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起沈阳市纳税人可网上认证发票 日期:2006-03-10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从2006年4月1日起,将在全省范围推广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专用发票抵扣联企业端采集系统(以下简称网上认证系统)。
网上认证系统是由纳税人自行完成专用发票抵扣联信息的扫描、识别,通过互联网登录税务机关网上认证系统服务器,将扫描识别数据传输到税务机关,由税务机关完成专用发票的解密、比对等过程,并将结果即时返回纳税人的认证方式。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均可 自愿申请使用网上认证系统。
网上认证系统方便快捷,纳税人可以全天候认证发票,及时知晓认证发票的真伪,避免由于收到假发票而存在的支付风险;它减少了纳税人每月多次往返企业与税务机关之间的麻烦,缓解了办税窗口压力,解除了纳税人排队等候认证的困难,简化了办税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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