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普兰店地税局对行政事业单位实施纳税专项检查 日期:2006-03-20
一个时期以来,普兰店地税局根据市局有关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对辖区行政事业单位纳税情况进行了一次专项检查,取得了良好效果。为了做好此项,该局领导班子及时向当地政府作了汇报,争取到了支持,及时与财政部门沟通,争取到了配合。在考虑行政事业单位税款不能强制执行的情况下,与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税收自查工作的通知》,组织了自查。各科所通过纳税辅导,积极协助各行政事业单位、乡镇(办事处)做好自查工作,确保了税款及时足额入库。同时,将检查、辅导时发现的其他单位的涉税事项报法制科,由法制科组织对其检查。通过自查,补报营业税及附加200多万元、个人所得税近20万元、房产税5万元。此项工作的开展,一方面解决了当地行政事业单位、乡镇、办事处多年的税收边缘问题,增强了他们的纳税意识;另一方面增加了财政收入。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