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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香港草税务部门草签免双重征税协议 日期:2006-03-27
香港税务局正与国家税务总局草拟避免双重征税的安排,涉及部分间接税,包括投资活动上赚取的股息、利息及专利权使用税等,两地将会交换税务讯息以便安排税收。当局希望今年内完成草拟工作,最快在07/08财政年实施,并相信此举有助吸引海外投资者,而且可以打击偷税及避税者。
现时许多港人到内地投资或工作,入息如果要在内地缴税,可以在香港申请抵免,不过间接税方面,可能会出现双重征税的情况。税务局局长刘麦懿明说,香港和国家税务总局已在本月中,草签一个全面避免双重征税的安排,安排会明确说明直接投资或间接投资,例如股息和投资利益,应在内地抑或香港征税,从而避免双重征税:如果有一些外国公司在香港设立公司,而与内地有生意来往,涉及利息、股息,或者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我们正式签署安排,可能比香港公司更清楚税赋,这有助投资者在香港设立公司,进入内地经营。
保障个人资料不外泄
刘麦懿明承认,有关安排实施后,两地政府无可避免地需要交换税务讯息,但强调只会局限于税务层面上的数据,不会用作其它用途,并且会有法例,保障市民的个人数据不会外泄:「双方政府在讯息层面上需要交换数据,当然香港商界业界可以提出意见,要求对讯息交换范围有所规限,我们已听取了这方面的意见,但总体而言,交换数据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刘麦懿明又相信,新安排有助吸引海外及内地资金到本港投资,以及杜绝逃税的情况,待双方政府正式落实签署后,预计可以于07/08财政年度实施有关安排。至于有关安排对本港税收的影响,她表示,暂时未有评估。
内地个人免税额仅月薪4千元
目前港商在内地设厂,分别要缴交香港及内地的税项,但两地税局均无法得知厂家在另一地缴交了多少税款。假设有港商要缴付100万元税项,香港与内地各占一半,但该厂家可能在内地少交30万元,内地税局若对数簿有怀疑,便有权要本港税局提供数据,以追讨欠税。至于受雇人士方面,如同时在香港及内地工作并支取两地薪酬,便可能需缴付两地税项。香港的标准税率为16%,内地的最高税率却高达45%,加上内地每月个人免税额仅约4,000元人民币,故扣除免税额后,月薪70,376元或以上者,便需缴交45%的税率,比香港高出许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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