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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地税局对拒绝税检者将最高罚5万 日期:2006-03-28
3月22日,记者从兰州市地税局有关部门获悉,目前兰州市乃至全国在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上存在一些问题,为了克服这些问题,兰州市地税局将加强管理,严格做好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对于应扣未扣,逃避、拒绝检查的单位和个人要做出相应处罚。
据了解,对于企业单位扣缴人未按相关规定代扣代缴的,税务机关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对于企业单位扣缴人未按规定期限向税务机关申报报表的,要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将处以2000元-1万元的罚款,对扣缴人逃避、拒绝或以其他方式阻挠税务机关检查的,税务机关将责令其限期改正,并依其具体情况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万元-5万元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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