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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国税稽查局荣获南京市“2005年度建设新南京先进单位”称号 日期:2006-04-04
日前,南京市委和市政府,向南京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颁发了“2005年度建设新南京先进单位”铜牌。
该局2005年查补各项收入超过3.4 亿元,全年查补税案2200余件。一批大要案件被及时查处,得到了省局和总局领导的充分肯定,一批在查处大要案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同志获得了各级部门的立功表彰。例如检查一科王振民同志荣获江苏省“五一”劳动奖章,检查三科沈希初同志被国家税务总局记三等功,局长朱安海同志被国家税务总局记二等功。该局的主要做法是:
一是跟踪经济发展态势,掌握稽查案源的新特征,加强对偷逃税趋势的分析。经济决定税收。不同时期、不同年份经济发展呈现不同的特征。有些行业加速发展、税利猛增;有些行业却走向衰落、税利大减。针对近两年来我国房地产、钢铁、汽车等行业发展迅猛的特点,05年该局加强对包括上述行业在内的重点税源户的跟踪监控,捕捉税收异常户,纳入案源管理。全年组织了七项专项检查,共检查1218户,查补税款及各项收入11338.76万元。圆满地完成了专项任务。在组织开展稽查工作同时,该局还积极加强国税稽查偷逃税趋势分析,以论文的形式开展研究,提出对策,为实践总结经验。全年该局撰写的该方面调研报告主要有:《近年来小额查补税款税务案件状态分析》、《如何控制税收“大要案发生率”》、《关于对当前举报税收违法案件的分析与思考》、《大型商场、超市新的经营业态国税流失现象值得引起高度重视》等。
二是发挥金税协查系统的作用,捕捉涉税犯罪新动向和稽查案源的趋势特征。近年来,伴随着手工版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停止使用,金税受托协查和委托协查的发票数量急剧增加。为此该局加强对金税协查结果的监控分析,研究把握增值税案件发展动向。首先在稽查局金税协查科建立协查发票分析制度,设立发票分析专岗,进行发票协查结果的动态监控、分析、筛选,定期提出分析报告。对协查发票数量明显增加的纳税户、数量明显增加的协查票种有针对性地布置重点协查,跟踪监控。其次,建立协查与案源部门之间的快速传递机制。协查部门一经发现重点嫌疑户,立即移交案源部门登记案源,由案源部门下达检查科实施稽查。据统计,全年通过对金税协查发票的监控、分析,共筛选出涉税违法嫌疑企业85户,移交稽查立案查处,挽回税款损失3500余万元。
三是始终保持对大要案件高压态势、严厉查处。05年该局继续高度重视大要案件查处,全年查处查处50万元案件39件,查处100万元以上案件41件。移送司法机关涉税案件 122 件。该局严肃查处总局督办的“夏都”专案涉及该局的“江苏盛世华依服饰有限公司偷骗税案”。经过专案组在全国各地历经艰险的调查取证,终于查实“江苏盛世华依服饰有限公司”涉案犯罪嫌疑人利用外贸、生产、原材料供应、运输等关联企业一条龙运作,联合作案偷税骗税;企业自己少量生产,造成具有生产能力的假象,大肆对外虚开发票等一系列犯罪事实,且数额巨大。几名犯罪嫌疑人全部捉拿归案。此案的查处,为整个“夏都”案件的查处作出了贡献,得到了总局领导的多次肯定。在办案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朱安海等同志被总局记功表彰。
四是加强稽查建议,充分发挥稽查“以查促管”职能,努力促进国税机关整体效能的不断提高。
税收征收、管理、检查三大环节是有机统一体,稽查是手段,而目的是促进税收征管质量提高,营造良好的的税收经济发展环境, 2005年该局在查办税收大要案的同时,进一步落实稽查建议制度,于5月份出台了《南京市国家税务局征管系列与稽查系列工作联系制度》。依据此项制度,在案件查处中,从税务外部、内部、体制、管理等多环节来解剖案件,分析案件,从税制上、政策上和管理上发现漏洞,改进工作,提出了一系列的稽查建议,特别是对近两年来的偷逃税形势进行了分析,提出了高质量征管建议。对发现征收、管理等环节存在的问题及薄弱环节和税法、税收政策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给主管领导和有关部门,充分发挥稽查以查促管、以查促收的作用。05年全年共提出稽查建议174篇。为了落实好这些稽查建议,稽查局采取了一些有效措施:①对提出的稽查建议实行“台帐式”管理,相应明确了稽查建议的填写内容、送达去向、责任人落实、落实后情况反馈等操作规范;②定期组织对稽查建议的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并将抽查结果纳入一级目标责任制考核之中。由于稽查建议针对性强、管理措施得力,该局提出的稽查建议逐一得到了落实,促进了全市税收征管水平的提高,较好地发挥了稽查专司查处偷逃骗抗税、促进税收管理、维护良好的税收经济发展环境的作用,也有力地促进了全市税收收入任务的胜利完成。
在“十一五”新的历史时期,该局将在向兄弟单位学习的同时,将按照省局的统一部署,继续优化配置稽查资源、加大稽查力度、为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构件建设和谐社会,发挥国税稽查部门应有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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