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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国税局从五个方面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 日期:2006-04-05
云南省国税局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八荣八辱”的总体要求,促使广大国税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切实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促进干部队伍建设。一是广大国税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增强廉洁自律的自觉性,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主动接受监督。二是引导国税干部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充分发挥文化启迪思想、陶冶情操、传授知识、鼓舞人心的积极作用,努力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国税干部队伍。三是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树立高尚的道德情操,教育国税干部爱国家、爱单位、爱家庭,广泛形成讲道德、重修养、尚清廉的良好风气。四是广大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改变工作方法,力戒形式主义,注重工作实效,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五是广大国税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坚持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强化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监督,杜绝以权谋私和以税谋私行为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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