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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信阳市国税局采取六项措施加强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 日期:2006-04-05
一是吃透政策,摸清底子。及时组织人员认真学习车辆购置税征管新规程及省局关于联合追缴未纳车购税的文件要求,加强与审计、公安部门联系,对2005年1月份以来应征未征的差额车辆数逐户登记造册,准确掌握欠缴车辆的具体数量、纳税人名称及地址等详尽信息。二是完善措施,核实数据。要求各征收单位凡有车辆征收信息的,必须通过数据导出工具导出上月的异常发票电子信息和《车辆购置税车辆识别代码清单》电子信息,按月上报市局,税源管理部门根据省、市局下发的异常发票信息、车辆识别代码信息与企业报送的统一发票信息、车辆出厂价格和数量等信息进行核对,发现问题,及时查处。三是查找薄弱环节,对症下药。对2005年车辆购置税征管情况进行深入分析,查找出“部门协调不够、信息沟通不畅、规程比对操作不熟”等三个薄弱环节,进一步明确责任部门和具体责任人,迅速整改问题。四是广泛宣传,营造声势。印发未缴纳车辆购置税追缴宣传单10000广为散发;在广播、电视、报纸等主流媒体连续播放、刊登《关于追缴未缴纳车辆购置税的通告》,并在办税服务厅、公安车管办公场所张贴《通告》,责令未纳税户在3月15日前及时补缴,并告知追缴处罚措施,对逾期拒绝补缴的,税务机关将依法给予处罚,同时由公安车辆管理部门暂扣其车辆牌照。五是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及时与当地公安部门召开专题研讨会,研究追缴工作可能出现的新问题,商定追缴工作的程序和内容,对拒绝补缴的,由公安交警部门暂扣其车辆牌照,并进一步明确要严把关口,对未纳车购税的不予办理牌照。与相关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构建信息交换机制,逐步建立一种协调统一、良性互动的长效机制。六是加强辅导,优化服务。在公安车辆管理部门车辆登记入户大厅设置“车购税申报征收”窗口,方便纳税人就近纳税。同时在各办税服务厅安排专人负责提供车购税政策咨询,讲解缴税程序。截止3月底,该局车购税共征收入库2781.9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了27%,征收车辆7022辆,较去年同期增长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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