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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分析表明05年企业增值税税负略有下降 日期:2006-04-07
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利用全国重点税源数据,国家税务总局对2005年增值税税负进行了测算。结果表明,2005年企业增值税税负略有下降。2005年全国重点税源企业平均实现增值税税负(实现增值税/计征增值税销售额)为3.88%,比上年下降0.05个百分点;平均入库增值税税负(入库增值税/计征增值税销售额)为3.77%,比上年下降0.1个百分点。
据了解,此次测算是从全国国税系统重点税源企业中,选择2004年和2005年计征增值税收入大于100万元、应纳增值税大于零的增值税纳税企业作为测算样本。全国符合样本条件的企业有15311户。
从行业实现增值税税负看,烟草制品业最高,为10.39%;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次之,为9.35%。平均税负在5%以上的行业还有农林牧渔服务业、煤炭开采和洗选业、黑色金属矿采选业、有色金属矿采选业、非金属矿采选业、饮料制造业、医药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低于2%的行业仅有批发业。
与上年相比,全国重点税源43个行业中,平均实现增值税税负提高的有18个,其中其他采矿业比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以上;下降的有25个,其中家具制造业、石油加工及炼焦业、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回收加工业比上年下降1个百分点以上。入库税负提高的行业有15个,其中其他采矿业比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以上;下降的行业有28个,其中烟草制品业、印刷业和记录媒介的复制、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回收加工业比上年下降1个百分点以上。
另据了解,2005年全国重点税源企业实现增值税4811亿元,比上年增长13.4%;入库增值税4675亿元,比上年增长11.9%,占国内增值税收入的4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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