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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可减免7种税 日期:2006-04-17
武汉市昨天正式出台新的再就业优惠政策。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不仅可以申领最高限额为3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还可减免7类税费。新政策将《优惠证》的发放对象,由省里规定的6类增加到8类。
持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以及失业一年以上,办理了失业登记的大中专毕业生、城镇其他登记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可申领最高额为3万元、期限为2年的小额担保贷款;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劳动密集型企业,新增岗位招用持《优惠证》人员达到员工总数30%的,可申请最高100万元的贷款;“4050人员”灵活就业,并参加社保的,给予社保补贴。
据悉,凡在今年1月1日之后至2008年12月31日之前申请《优惠证》的人士,均可享受这项新政的优惠,一旦审批过关后,可享受3年的优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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