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亚区域联盟制订自贸区降税路线图 日期:2006-04-24
据巴基斯坦《黎明报》4月20-21日报道,南亚区域联盟(Saarc)部长级理事会暨专家委员会会议19日在孟加拉首都达卡闭幕,会议就区内各成员国今年7月开始分阶段实施南亚自由贸易协议(Safta)进行了进一步协调和磋商。会上,Saarc专家委员会制订了分段降低关税路线图,规定从2006年7月1日起,南亚发展中国家印度、巴基斯坦、斯里兰卡对自区内最不发达国家孟加拉、不丹、尼泊尔和马尔代夫的产品进口关税降低40%,2007年再降低30%,直至到2008年完全实施零关税。区内最不发达国家2006年7月1日起对自区内发展中国家产品进口降低关税5%,2007年起再降5%,直至到2008年12月31日-2015年12月31日之间适当时候完全实行零关税。
路线图还对发展中国家之间的降税步骤做出规定,自2006年7月1日起降低关税10%,12月31日起降低30%
鉴于区内发展中国家降低关税备受关注,作为实施路线图的第一步,印、巴、斯三国在2006年7月1日-2007年12月31日期间分相同时段把进口关税降低到20%,如果这三个国家中任何一方的进口关税低于20%,则在2006年降低10%,余者在2007年12月31日降低止零。除给予斯里兰卡宽限一年外,印、巴将在2008-2013年间把关税降止0-5%之间。
会议在降低非关税避垒方面未达成一致意见。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