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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首批10万市民陆续收到个税完税证明 日期:2006-04-25
日前,青岛市地税局完成了在全市范围内进行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开具试点工作,首批10.6万纳税人在4月份陆续收到了以挂号信形式寄出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据了解,首批试点单位选择了部分全员全额明细申报质量好,以及2005年连续12个月进行纳税申报的扣缴义务人。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采用统一格式,上面显示纳税人在2005年1月1日到2005年12月31日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总额,主要采取税务机关开具、委托邮政部门送达的方式分步进行。完税证明统一由邮政部门送达至扣缴义务人,再由扣缴义务人相关经办人员负责转交给纳税人。
青岛市地税局相关负责人认为,完税证明今后的最大用处将在个人贷款领域。以个人购房贷款为例,商业银行向个人发放贷款时,凭据之一是单位开具的个人收入证明。但该证明不具备足够的法律效应,商业银行很难判定申请人的收入情况。但是,完税证明制度建立后,它将是个人最真实的收入证明,商业银行将很可能依据完税证明来发放贷款。明年,青岛市地税局将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全面开具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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