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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正在制定物业税 日期:2006-04-25
日前,广州市政府有关部门官员透露,税改确实是2006年的工作重点之一,类似于第二套住房征收高额不动产税、对免税项目进行清理规范这样的政策都有可能实施,2006年要进行减免税项目的清理和规范,并不仅仅局限于房地产领域。
关于物业税的问题,该官员表示,广州作为物业税的试点城市,正在对物业税相关数据开始进行测算。税务部门确实在考虑设立物业税,将现在购房时所缴纳的房产税和土地税合并,将房屋建设期间的税费征收转变为房屋保有期间的税费征收,两税合并成物业税后,将考虑取消70年的房屋出让金,转到物业税中收取。物业税的收取将按照房屋的市场评估价值进行,不能按照房屋的原值收取。具体何时开始开征,时间表还未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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