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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国税局针对荣辱观教育提出八项要求 日期:2006-04-27
甘肃省国税局要求全省各级国税部门把“八荣八耻”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主要内容,贯穿于思想作风建设和道德建设的全过程,以荣为积极奋进的目标,以耻为防微杜渐的警钟,不断推进全系统精神文明建设。一、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增强做好税收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加强爱国主义教育、理想信念教育、政治纪律教育和时事政治教育,要求国税干部把对祖国和对税收事业的热爱体现在做好本职工作、对税收事业的无私奉献中。二、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不断优化税收服务。提高纳税服务层次,更好地方便纳税人;落实好税收优惠政策,增强纳税人自主发展能力;同时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为经济发展筹集充足的财力,积极为甘肃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三、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全面提高管理水平。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以竞争促学习,以激励促学习;大力开展岗位练兵、能手比武活动;抓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做到职责更明晰、管理更精细、税源监控更到位。四、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在全系统大力倡导爱岗敬业之风。加强教育引导,把实现个人价值与实现国税工作目标结合起来;完善激励机制,营造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激励干部干事业、支持干部干成事业的良好氛围与和谐的工作环境;鼓励争先创优,真正发挥典型引路的作用。五、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进一步发扬团队精神。树立大局观,形成团队合力;加强税收文化建设,以文化凝聚人;优化载体,提高文明创建的群体参与性。动起来,在参与日常创建活动的过程中得到教育、锻炼和提高,形成人人讲文明、事事讲文明和处处讲文明,众人浇铸文明花的良好氛围。六、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建立国税部门良好道德风尚。大力倡导诚实守信,始终坚持诚信征税,并积极引导纳税人诚信纳税,建立完善的税收征纳信用体系;开展好职业道德教育。深入开展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通过模范形象的树立,进一步提升部门形象。七、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不断加强依法行政。推进依法治税,加强税法宣传,进一步落实执法责任,开展执法检查,加强执法监督和考核评议,切实用好税收执法管理考核系统,提高税务部门执法水平;建立科学公正的制度体系,抓好制度落实,坚持按制度办事,切实加强税务行政管理。八、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进一步加强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加强教育,切实提高领导干部廉政自律意识和能力,开展好税务廉政文化建设年活动;加强内外监督,拓宽监督渠道,积极参与行风民主评议活动,落实好《甘肃省国家税务局系统税务人员违法违纪举报奖励暂行办法》;严肃执纪,坚决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在全系统认真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切实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素质和工作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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