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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检查组到青岛市地税局检查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 日期:2006-04-27
2006年4月12日,国务院办公厅检查组一行在青岛市政府法制办的陪同下,到青岛市地税局检查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组听取了专题汇报,现场观看了执法责任制监控考核软件八个功能模块的演示,对青岛市地税局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就下一步税收执法责任制的发展方向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国务院办公厅检查组首先听取了该局的情况汇报。近年来,青岛市地税局通过组织机构的建立健全、制度体系的不断完善和信息化手段的支撑,已初步构建起执法责任比较清晰、执法程序比较规范、评议考核比较合理、过错追究基本到位的税收执法责任运行机制,部分过错行为实现了计算机系统的自动监控考核。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的深入开展,进一步丰富了政务公开的内涵和手段,提高了税收征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提升了地税部门的社会形象和公信度。下一步该局将坚持人机结合,以执法文书为联结点,进一步完善考核软件,严格实施责任追究,保障税收执法责任制的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检查组对青岛地税局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认为该局行动早、思路新、工作实,成效明显。一是领导重视,起步较早,能够自我加压,主动探讨执法责任制工作,远远走在其他行政部门的前面。二是执法责任制监控严密,覆盖了执法的各个环节,最大限度地减少了逃避监控的可能,保证了依法行政在日常行政执法中的落实。三是考核软件简便清晰,功能较为完善。国务院办公厅检查组对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提出三项要求。一是要继续坚持推行执法责任制,将岗位职责、工作规程、考核评议、责任追究落实到位,不能流于形式、走过场。二是要进一步扩大计算机考核范围,在搞好执法程序监控的同时,注重执法质量方面的监控。三是要进一步深化执法责任制,结合征管制度的更新和完善,在现有基础上不断创新、不断完善,探索出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的新路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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