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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鲁国会力争将矿业增值税提前退还法律延长至2012年 日期:2006-05-10
据当地媒体5月9日报道,秘鲁国会多个党派议员递交一份法律草案,寻求将矿业开发增值税提前退税法律延长至2012年12月31日。这项优惠并不意味着免税,而是向矿业主退还在矿山开发过程中被转嫁到他们向上的增值税以及在经济活动过程中缴纳的税款。该优惠到期日是2007年1月9日,并努力降低秘鲁矿山资源开采成本,在吸引投资方面使我国更具吸引力,推动该行业的发展。
对该法律草案所做的成本效益分析可以发现,从吸引矿山开发投资的角度来看,该法律到期对于国家来讲会带来不利影响,同时会影响大型新矿点的发现及开采。一个想在矿山开发方面进行投入的私有投资者很难对这个并不带来任何好处的“激励性”机制产生兴趣,尤其是考虑到开发阶段的大部分投资都是在第二年以后实施的时候更是如此。
另外指出,该措施不会增加国库的负担,唯一要求是将增值税退税时间提前,而不必等到工程开工以后再退税。如果能够延长该优惠措施的实施期限,同时将另外一些正在与秘鲁政府签署合同的企业列入享受私有矿山开发投资优惠范畴,那么该法律草案可能对增加矿山开发项目起到直接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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