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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漳国税建立“四项制度”锤炼稽查队伍 日期:2006-05-15
日前,南漳县国税局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从建立“四项制度”入手,不断在检查中锤炼稽查队伍,激发干部工作热情,提高整体业务能力。
一是完善稽查案件竞标制度。通过确定检查对象,竞标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在竞标大会上宣读检查预案,阐述检查的方法、步骤、目标、时限等,通过民主投票方式,确定最佳检查预案和中标人,单位与中标人签订责任书,细化目标任务,明确奖惩条款,中标人作为主查员按照双向选择原则,挑选协查人员并实施检查。该制度推行以来,受到了干部们的一致欢迎,工作出现了“四多四少”的可喜变化,即自觉加强学习的多了、主动克服困难的多了、相互协作配合的多了、查处的违法问题多了,消极怠工的少了、找领导讲条件的少了、推卸责任的少了、敷衍应付的少了。
二是建立典型案例分析制度。积极开展“以案说案”制度,每个季度终了随机从已结的稽查案件中抽取一至两个,由检查组人员讲述检查手段、取证技巧等,全面剖析案件的违法形式特点、定性依据等,其他人员进行“点评”,总结经验,查找不足,达到共同提高目的。认真开展每月“请您评判案例”活动,以《湖北国税》杂志中“请您评判”专栏刊载的案例为题,人人书面作答,月月公开交流,确定优秀答案、基本合格答案和不合格答案三个等次,作为专业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扎实开展每周“讲税案故事”活动,将每周五作为“故事会”活动日,要求稽查人员讲述自己亲身经历或者耳闻目睹的一件涉税典型案件,并结合实际工作发表自己的观点,共同探讨,为我所用。通过开展说案、评案、讲案活动,不仅有利于工作经验和知识共享,更有利于相互学习,取长补短,提高了稽查人员的理论水平和实战能力。
三是推行优秀案卷评比制度。该局还积极推行优秀稽查案卷评比,增强干部的质量意识、规范意识和进取意识。评选的项目包括优秀选案报告、优秀稽查报告、优秀审理报告、优秀执行报告、优秀稽查建议、优秀处理决定书、优秀处罚决定书、优秀移送书、优秀询问笔记等单项奖和优秀稽查案件综合奖,评比采取交叉互评、专班共评、外部参评等方式,主要以文书完整性、事实清晰性、程序合法性、证据的确凿性、数据的准确性、处理适当性、执行到位性为依据,参考检查方法、取证技巧、文字表达、案卷装订、处理效果等多种因素,评比结果与年度奖金和评先表模挂钩。
四是落实廉政回复卡制度。为了加强对干部的廉政监督,该局狠抓廉政回复卡制度。此卡随《税务检查通知书》一并下达被查对象,注明检查人员姓名及检查证件编号、检查的内容及时限、廉政有关纪律规定,并要求被查对象就检查人员是否存在吃拿卡要报等违纪行为、是否有意拖延检查时间、是否以查谋私等五个方面内容予以公正评价,同时就如何改进稽查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检查结束后,组织专门人员深入企业进行调查,并收回此卡纳入稽查案卷归档管理。对于被查对象反馈的不廉问题,坚决予以严肃处理,从不袒护包纵;对于被查对象提供的合理化建设,积极采取措施予以整改,处理和整改结果及时向被查对象通报。
几年来,该局稽查干部无一人出现违法违纪问题,先后有6人(次)被评为廉政建设先进个人、优秀税官等,单位也连年被评为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受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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