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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国税局建立六项机制加强惩防体系建设 日期:2006-06-02
一是明确的责任机制。省局党组对本单位惩防教育工作全面负责,纪检监察部门积极配合,其他职能部门严格按照“一岗两责”的要求,切实履行职责,认真落实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二是长效的教育机制。充分发挥教育部门的职能作用,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及时性,不断探索开展廉政文化教育的有效途径,创新教育理念,丰富教育内容,拓宽教育载体。三是严格的制度保证机制。将制度建设贯穿于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的各个环节,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领导干部廉政责任分工、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等制度,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四是严密的监督制约机制。以领导干部和权力相对集中的执法人员为重点,形成以“两权”为中心的监督机制,关口前移、过程监控,充分发挥监督制约在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中的关键作用。五是严厉的惩治机制。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完善查办案件的部门协调配合机制,坚持查办案件与警示教育、廉政谈话相结合,做到惩防并举,有效遏制各类违法违纪案件的发生。六是科学的预警机制。增强反腐败工作的预见性,运用多种方式,畅通预警信息渠道;有针对性的做好预防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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