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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调整见效 护肤品税减中高档车税增 日期:2006-06-09
4月1日起调整的消费税实施情况怎样?对相关行业和居民生活有何影响?昨天(8日)记者从广州市国税局获悉,新的消费税政策实施首月已收到较好成效,税收结构得到调整,税收同比增长12.1%.据广州市国税局有关人士分析,受这次消费税政策调整影响较大的主要包括小汽车、摩托车、汽车轮胎、成品油、护肤护发品等五个行业。其中:小汽车消费税政策的调整主要是降低了低排量汽车的税率,提高了大排量汽车的税率;对摩托车气缸容量在250毫升(含)以下的,消费税税率由10%下调至3%,气缸容量在250毫升以上的维持原来10%的税率;汽车轮胎税率由10%下调至3%;新增了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等税目;成品油税目下新增了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航空煤油五个子目,新增子目中航空煤油暂缓征收,其余四个子目暂按应纳税额的30%征收消费税;取消了护肤护发品税目。 据统计,作为消费税政策调整后的首个征收期(5月份),广州市国税局共实现国内消费税收入66033万元,消化政策性减收因素后,与去年同期相比仍增长12.1%,增收7100万元;而当月该局因消费税政策性减收额为8358万元。据此可见,广州市实行新的消费税政策后其成效已初步显现。 据分析,政策因素对广州市消费税收入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新增项目的增收。本月新增项目共入库消费税559万元,占全市国内消费税总额的0.85%,其中主要项目溶剂油、燃料油、实木地板等共实现消费税收入543万元,占新增项目消费税总额的97.13%.二是取消项目的减收。由于消费税政策调整取消了护肤护发品税目,当月广州市护肤护发品消费税与去年同期相比净减6217万元。三是调整项目的影响使消费税减收2700万元。 除汽车外其他调整项目的消费税均有所减少,其中摩托车消费税减收4850万元。由于广州市汽车制造企业生产的中高档汽车所占比重较大,中高档汽车消费税税率提高使汽车消费税增收22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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