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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国税分类管理个体工商业户 日期:2006-07-07
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国税局按照“抓住大户、管好中户、规范小户”的个体税收管理指导思想,实施分类管理的办法,进一步加强对个体工商业户的管理。 一是严格执行“双定”税收定额的管理程序,特别是做好典型调查、定额评定和定额公开工作,实行“阳光评税”,避免定税不公,让同行业的纳税人充分发表各自意见、进行自报互评后,再由国税机关根据调查情况逐户确认。按照电脑评定税收定额要求,把定额标准、影响定额的因素程序化、标准化,实现税收定额的公开、公平、公正,努力使双定户的核定销售额(营业额)接近其真实经营水平,避免大的社会震动,积极稳妥地推进计算机定额评税工作。 二是对无建账能力和无法建账的业户推行“两簿”管理,督促并辅导其建好、用好《收支凭证粘贴簿》和《进货消货登记簿》,做到积极引导,逐步规范。 三是对不达起征点户采用查帐据、查进销、查发票、查帐户、盘存货和坐店登录、保本测算、费用倒推等方法,广泛开展对这类个体户收入情况的典型调查,真实了解其经营额,一旦达到起征点,及时征税,切实做到了“脱征”“不脱管”。 四是加大集贸市场个体工商税收的征管。继续清理漏征漏管户,加大市场巡查力度,按照区局关于集贸市场税收征管办法的要求,切实做到“勤查、勤管、勤征、勤收”,捡好“芝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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