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鲁水电业可提前退还增值税
日期:2006-07-27
据当地媒体7月21日报道,秘鲁国会常务委员会审批了允许水电站建设过程中提前退还增值税的法律草案,以刺激该行业的投资。目前热电项目正在快速发展,但是水电项目的情况则不尽如此,这是因为有些企业正在等待国会颁布政府递交的上述法律草案。
据能源和电力委员会专家分析,不会增加政府的成本,因为提前退还已缴的增值税不意味着政府没有收取这笔税款。但是这里面可能存在金融成本的问题,不过将被水力发电业带来的投资刺激效果所抵消。应该指出的是,该方案是能源和矿业部长Glodomiro Sanchez提出的改变能源大纲措施的一部分。
这个目前已经由矿业企业享受的优惠措施有利于刺激投资者发展停滞中的水电项目。 政府的这项法律草案规定,那些投资建设期超过四年的项目可以享受该优惠。那些在该法律颁布之时已经签署水电最终租借合同的企业,如果尚未投入运营,则可享受该优惠。该法律草案指出,在该法律生效时,无论工程是否开工,从法律生效时通过进口或当地采购的中间物资、投资性物资、服务和建筑合同均可享受提前退税优惠。
政府认为有必要推动水电投资的发展,因为它有利于通过水电低成本使民众享受到低廉电价的优惠。政府的草案,另外水电是一种再生能源,而且对环境没有污染。该法律草案指出,能源和矿业部至目前为止已经将11个水电项目交付租借,但只有一个项目即El Platanal正准备措施。
从这个意义上该草案解释说,水电项目存在的一个较大的障碍是投资者面临的高成本,因为他们在四至五年的建设期内无法退回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