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类房子都咋办 专家细说二手房买卖缴税
日期:2006-08-21
继二手房买卖开征营业税后,又将征收个人所得税。记者发现,很多市民对二手房交易所需交纳费用仍一头雾水。昨日记者采访沈阳市地税局有关税务专家,对二手房买卖中不同情况住房应怎样缴税分别举例说明。
第一类:二手商品房(持有不足5年转让)
市民李先生2005年花28万元在和平区买套80平方米的商品房,现35万元卖给王先生。
卖方李先生需缴费用包括:营业税=成交额×5%=17500元 ;印花税=成交额×0.05%=175元。
个税方面,按辽宁二手房个税细则规定,能提供完整资料的,按差额的20%计算;不能提供房屋原值的,将按纳税人住房转让收入的1%核定。
因此,李先生的二手房个税,根据他的具体情况,选下面两种方式中的一种计算:1、按20%征税:个税=(转让收入-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装修费用)×20% =(350000-280000-17500-175-20000)×20%=6465元。
2、按总价的1%征税:个税=35万×1%=3500元。
买方王先生需缴纳费用包括:契税=成交额×1.5%=5250元;印花税=成交额×0.05%=175元。
提示:如这套房是李先生惟一住房,并在出售1年内按市场价重新购房,李先生缴的个税将被退回。
第二类:二手商品房(持有5年以上转让)
如李先生的商品房是购买5年以上后转让,则不需要缴纳营业税。
买方王先生缴纳税金不变。
第三类:经济适用房
市民张先生于2000年在铁西区花9万元买套60平方米的住房,现18万元卖给肖女士。张先生这套住房已满五年并属于家庭惟一生活用房,因此出售时无需交纳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只需缴纳印花税=成交额×0.05%=90元。
肖女士需缴费用包括:契税=成交额×1.5%=2700元;印花税=成交额×0.05%=90元。
第四类:房改房
市民汤先生于2000年花26000元获得一处57平方米的房改房,产权证于2005年8月取得的。现在汤先生把房16万元卖给李女士。
卖方汤先生需缴纳费用包括:营业税(以产权证日期为准)=成交额×5%=8000元;印花税=成交额×0.05%=80元。
因房改房原值与收益相差悬殊,税务专家建议个税按总值1%缴纳,个税=16万×1%=1600元。
买方李女士需缴纳费用包括:契税=成交额×1.5%=2400元;印花税=成交额×0.05%=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