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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纳税侏儒”毖后别忘了惩前 日期:2006-09-08
针对连续多年跻身“中国10大暴利行业”排行榜的房地产企业却成为纳税榜中的“侏儒”现象,国家税务总局做出快速反应,于5日下发了《不动产、建筑业营业税项目管理及发票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在全国房价不断蹿升的大背景下,在备受关注的中国纳税500强企业中,房地产企业的数量仅占0.6%,纳税额仅占0.3%,着实不能让国人满意。人们在拷问房地产企业社会责任感的同时,也在质疑我国的税收征管。
显然,《暂行办法》的出台,主要目的和作用就是“毖后”,通过进一步规范,加强征管,以利征收。但面对社会反响强烈的房地产业“纳税侏儒”现象,仅有“毖后”是不够的。因为公众不仅要求“毖后”,而且还要求“惩前”,没有“惩前”的“毖后”是不公平的。
其实,中国房地产业的偷税、漏税现象已不是秘密。一方面暴利,一方面却是“纳税侏儒”且大量欠税,让人对房地产业的暴利产生了质疑。面对质疑,国税总局就不能对房地产业存在的偷逃税欠税行为既往不咎,应进一步追究这些“房地大佬”到底欠下了多少税钱,再让他们补上。让他们明白税不是好偷逃的,也不是想欠就欠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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