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个税强征首日交易退烧
日期:2006-09-22
本月20日前取得授理单的可享受半天免税期
昨日是首府正式开征二手房交易个税的第一天,经历个税即将开征长达近1个半月的二手房交易“高烧”后,首府二手房交易办税大厅恢复了平静。
乌市农税局契税征收窗口的工作人员说,受乌市地税局委托,昨日受理的个人住房转让均须征收二手房交易个税,但在本月20日及20日之前取得授理单的,在今日上午10:00-1:30期间办理过户手续,可免征个税。
乌市农税局契税征收窗口负责人李建国说,自9月25日起,所有个人房屋转让一律按房款的1%或20%税率征税,即不能提供房屋原值证明的,按住房转让款的1%征税,在契税征收窗口直接办理;未满5年按转让增值部分征税20%的,在契税征收窗口审核房屋买卖价格后,到天山区地税局法规科办理个税审批,再凭审批表到契税征收窗口办理纳税业务。
李建国介绍,开征首日,上午受理的均是已经取得授理单的,没有一例缴纳个税,交易者多是咨询或者观望。而平日上午是交易最为活跃的阶段,过户量达40余户。
据介绍,9月19日我区二手房交易个税征收细则公布后,过户者纷纷争吃“最后的晚餐”,排队现象维持了两天之久,日交易量较8月再增近40户。8月份,国家税务总局要求对个人住房转让征收个税后,乌市二手房交易量达六七十户。乌市房屋产权交易管理中心的数据也显示,8月份二手房成交套数比7月份增长43.12%。
乌市农税局有关负责人说,符合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惟一生活用房的,须在天山区地税局法规科办理免征个税审批,凭审批表再到农税局契税征收窗口办理免征个税、缴纳契税等业务。此外,个人出售自有住房一年内重新购房的纳税人,暂缓执行缴纳保证金政策。房屋赠予,属父母、子女关系的免征个税,其他关系一律按评估征收个税。
首府一家房产经纪公司负责人说,昨日一天,没有一例成交客户,无论是买家还是卖家都表示要再看看。也有一些卖家为寻求避税而选择降价出售或转售为租。
这位负责人表示,为了提高成交额,中介公司一般会提醒卖主以“我没发票”为由避开缴纳20%的个税。除1997年—1999年3年房改时期购价较高的、目前几乎元增值空间的住房,可选择出具房屋原值发票按20%缴纳个税外,其余住房均以不出具房屋原值证明缴纳1%税率较为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