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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地税委托代征个体税收成效显著 日期:2006-10-12
随着南宁市社会经济不断发展和市区行政区域的调整和扩大,地方税收征管范围也相应调整和扩大,纳税户特别是个体纳税户逐年递增。个体税收征管呈现着税源分散、收入零星、单位税额小、征管难度大等特点。为加强对个体税收的管理,缓解个体和零散税源不断扩大与税务机关征管力量不足的矛盾,有效地遏制地方税收管理中的“跑、冒、漏、滴”现象,去年9月,南宁地税分别与与青秀区、兴宁区等五个城区政府、主管地税局和税务代征处签订了《关于加强城区(开发区)个体税收委托代征工作合作协议》及《委托代征税款协议书》,委托城区代征处代征个体税收,充分利用各城(开)区政府近200人的协税护税队伍,建立起比较健全的个体税收协税护税网络,有效地加强了对个体纳税户、集贸市场、零散税收的管理,各税务代征处发挥熟悉个体管户情况的优势,缓解了个体户漏征漏管严重的“老大难”问题,今年1-8月南宁市个体地方税收入库达1.72亿元。在第一批推行委托代征个体税收的兴宁区,地税部门充分依靠城区的力量,发挥了城区代征处的优势,采取通过委托代征建立与国税信息共享机制、依托信息化做好个体户数据的清理与比对、依靠城区代征处力量,大力开展户籍的漏征漏管清理等切实有效的做法,大大地提高了个体税源的监控能力和税款入库率,使个体税款入库率从原先的30%——40%提高到目前的85%以上,去年10月至今年8月共完成个体税收2350万元,同比增收143.36%,成效显著。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南宁地税将在全市范围内推进个体地税的委托代征工作,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与各税务代征处建立部门协调配合机制,并以制度的形式明确下来,双方共同遵守,为委托代征工作的全面推开提供保障。第一要加强对委托代征工作的指导;第二要协助税务代征处尽快建立起委托代征税款平台,推进信息化管理进程;第三要加强对代征工作的管理;第四要优化税收服务水平,做好对各代征处的纳税服务;第五要对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请示当地党委和政府,争取他们对代征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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