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清地税:“四法”加强税收执法监察
日期:2006-10-19
临清市地税局采取“四法”加强税收执法监察。一是重点分析法。通过调阅重点企业纳税资料及有关执法资料,进行分析、计算,对利润率低、税负低、账表数据平衡关系错误的企业进行监督检查。二是典型抽样法。根据上级稽查工作要求,选择不同类型的典型企业进行抽样,按申报率、入库率及税负的不同,进行典型抽样,分期分批检查,以查明征、管、查等环节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三是内部审核法。根据职能科室及各稽查科局在审核稽查人员查账报告、审验发票检查报告,日常检查等工作中发现的疑点,深入相关企业检查。四是监督举报法。通过内外监督网络,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特别是纳税人反映的意见和举报的线索,深入企业进行检查。
今年1—8月份,该局纪检监察部门共抽查了32户纳税人的财务账目,查出应补税款24.8万元,已入库22.34万元;发现案件线索1个,纠正执法过错12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