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国税实行督促准期纳税
日期:2006-11-01
针对征收期内一些纳税人因业务繁忙或外出等原因忘记按时申报纳税而被处罚的情况,通州市国税局积极推行事前提醒服务。在纳税申报期结束的前一天,各分局分管局长和责任区负责人集中在办税服务厅统一办公,根据征收管理查询系统提示的未申报纳税人名单,分责任区通过电话提醒、上门通知等方式,提醒纳税人准期申报纳税。同时,根据税银联网查询系统,对存款余额不足的纳税人及时督促其存款,确保扣款成功。通过事前提醒服务,有效地避免了纳税人因逾期申报纳税造成的不必要损失,既促进了分局征管质量的提升,又强化了和谐的征纳关系。今年以来,该局准期纳税申报率达到98%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