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首批货物零关税出口智利
日期:2006-11-02
日前,石狮检验检疫首次签发了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FORMF”,使石狮出口智利的一批货值30450美元的货物享受到了零关税待遇。
据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智利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于2006年10月1日开始实施。根据政策,我国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可以签发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就新的贸易政策,石狮检验检疫积极向各出口企业广泛宣传,帮助企业查询享受优惠的产品范围,协助掌握原产地标准。首批零关税出口到智利的货值30450美元的货物,按该产品原6%%的关税优惠幅度算,共减免关税1827美元。此举示范作用明显,目前,石狮还有多家企业正在申请办理原产地证明书。
石狮检验检疫提醒各出口企业,应充分利用区域性贸易协定的关税优惠政策,开拓国际市场,提升出口产品的竞争力。